“红通”2号嫌犯、“亿元股长”李华波被遣返回国
李华波,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-1256/2-2011,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,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。种种迹象表明,李华波并非仓皇出逃。
《第一财经日报》此前报道,李华波于2011年1月潜逃新加坡前留下了三封书信。信中详细记录了其伙同他人,用假公章从国家专项账户中套取资金的作案手段。
2011年2月11日,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程四喜接到了一个海外电话,对方告诉他,自己是李华波,已经携巨款到了国外。
程四喜随后向该县财政局原局长欧阳长青汇报,并于当天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李华波的嚣张态度引发高层震怒。
“嚣张近乎挑衅,李华波的贪婪和猖狂令全国震惊。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此案,多次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严肃查处、追捕逃犯、挽回损失。”中纪委官网5月10日刊载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报道称。
本报曾报道,李华波等人的作案手法是利用一枚假公章。为逃避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,李华波与他人通过私盖伪造公章,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,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基建专户中的资金9400万元转至李华波等预先注册的企业账户上。李华波在信中提到作案动机是因为深陷澳门赌场。
2011年2月,鄱阳县检察院分别对李华波、其妻徐爱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和逮捕。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缉令。
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,仅出逃一个多月后,新加坡警方于2011年3月2日在一家赌场内抓获李华波,其545.42万新元资产亦被冻结。
2015年5月11日 01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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